您的位置:首页商协会相关单位组织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三)

联系我们 / CONTACT

咨询热线

13808707894

  • 手机:0871-68220962
  • 邮箱:970939216@qq.com
  • 地址:昆明市珥季路高顺铭都四栋9楼3-5号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三)

日期:2018-04-03
信息摘要:

 (上接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三)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调整的人员由执行委员会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也可由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县级工商联届中调整人员,可由主席会议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地方工商联换届时应向上**工商联报告筹备情况,选举结果报上**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七条 工商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建立咨询制度。

第二十八条 地方工商联新设或撤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中华**工商业联合会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地方工商联为地方商会,可称总商会。

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原则上由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兼(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工商联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同级工商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同级工商联主席会议,并根据安排向主席会议述职。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方商会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 工商联机关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激励和监督,强化政治责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三十一条 工商联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二)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基层导向,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良好作风,密切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三)热爱工商联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求真务实,掌握科学思维方法,注重增强学习本领、提高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认真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落实推进能力。

(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商联工作。

(五)严于律己、勤政廉洁、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会 徽

第三十二条 工商联的会徽为以桥梁纽带造型为主组成的图案。

工商联的会徽,可作为会章佩带;可在工商联组织的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标志;不得作商业用途。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为各级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和地方商会)的统一章程,经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工商业联合会。

 

 

 

分享至: 微信
新浪微博QQ空间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三)

日期:2018-04-03

 (上接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三)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在届中进行调整,调整的人员由执行委员会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也可由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县级工商联届中调整人员,可由主席会议作出决定或选举产生,并向执行委员会报告。

地方工商联换届时应向上**工商联报告筹备情况,选举结果报上**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七条 工商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部门和专门委员会;建立咨询制度。

第二十八条 地方工商联新设或撤并,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中华**工商业联合会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地方工商联为地方商会,可称总商会。

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原则上由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兼(担)任,会长、副会长由工商联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同级工商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同级工商联主席会议,并根据安排向主席会议述职。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原则上不连续任职,地方商会副会长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 工商联机关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激励和监督,强化政治责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三十一条 工商联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二)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基层导向,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良好作风,密切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三)热爱工商联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求真务实,掌握科学思维方法,注重增强学习本领、提高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认真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落实推进能力。

(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商联工作。

(五)严于律己、勤政廉洁、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会 徽

第三十二条 工商联的会徽为以桥梁纽带造型为主组成的图案。

工商联的会徽,可作为会章佩带;可在工商联组织的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上的标志;不得作商业用途。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为各级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和地方商会)的统一章程,经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工商业联合会。

 

 

 

上一篇
下一篇